达州市积极开展沼气工程验收工作

达州市积极开展沼气工程验收工作

  根据省农能办《关于抓紧完成2017年农能扶贫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川农能函〔2018〕12号)文件要求,达州市农业局立即制定印发了《关于达州市2014—2017年度省级新村集中供气项目验收的通知》,并会同达州市财政局组织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组成验收组,从5月16日开始分别对提出验收申请的宣汉县、大竹县、达川区和万源市共22处省级新村集中供气工程项目进行市级验收。

  验收组严格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做好省级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和新村集中供气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4〕421号)要求,通过实地查看工程建设质量、抽查供气农户和检查内业资料等方式认真、严格地开展项目验收。在工程建设内容方面,重点检查了发酵装置、储气装置、进料池、沼渣沼液暂存池、脱水脱硫装置、正负压保护装置、阻火器、供气管道等主要建设内容,以及配套设施如避雷针、灭火器等是否配备齐全和规范;在入户抽查中,我们从供气名单中随机抽查农户,主要查看了用气农户的用气量、用气是否稳定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在查看内业资料方面,重点查看了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何确定施工单位、有无施工合同、施工日志,财务原始凭证、县级自验资料等是否齐全并存档规范。截至目前,验收组已就存在的问题分别向各项目县出具了整改反馈意见,待项目完成整改后,对达到验收标准的再出具验收报告。

验收组组长、达州市农业局总经济师李晓霞实地查看宣汉县南坝镇解放村集中供气工程

达川区2016年九岭乡阳岭村省级新村沼气集中供气工程